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昌文村委会昆上村4号戴文重,琼山法院催你尽快履行法律义务(957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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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执行人:戴文重
性别:男
居民身份证:460004****1418
住址: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昌文村委会昆上村4号
案情介绍: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和丁、丁仕敏、丁成达、李丽够、丁才武、丁仕冠与被执行人戴文重、陈汝、蔡汝海、蔡笃顺追偿权纠纷一案,本院(2023)琼0107民初375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
执行案号:(2024)琼0107执1790号
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:
一、向申请执行人丁才武、丁仕冠、李丽够支付代偿款17782.19元,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;
二、向申请执行人丁成达、丁仕敏、王和丁支付代偿款17452.42元,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;
三、向申请执行人王和丁、丁仕敏、丁成达、李丽够、丁才武、丁仕冠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;
四、负担本案执行费957.04元。
联系举报电话:唐俊法官0898658738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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